【通知】地理科学学部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4-29   |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,启动地理科学学部评选工作,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,现将优秀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1. 428-56日 各班评选推荐

班级应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,班主任负责指导和监督,评奖委员会应由学生干部、学生代表组成,根据和学部的评选办法组织相关工作,同时兼任学部奖学金材料审查小组成员,有责任及时向学部和同学反馈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信息。

各班须将本班评选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、班级评选工作安排等通报给每位同学。评选阶段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,班级根据所分配的市、校两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依次推荐,其中市级优秀毕业生须从已经获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发生,不另行计算名额。各班填写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件4)于56日下午5:00前发送至学部公邮dlxg@bnu.edu.cn,以“XX班级+优秀毕业生”命名主题。

2. 57-514日 学部审核和公示

学部评审工作组对各班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,确定候选学生名单,并在学部内进行统一公示。

3. 515-517日 候选学生进行网上申请。

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(SMS系统-优秀毕业生评选模块),提交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(申请方法见附件2)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登录研究生系统SS系统)提交奖学金申请(申请方法见附件3)。

经学部审核通过的候选学生,通过系统打印《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,获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,需同时打印《北京地区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,两种申请表均要求一式两份。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由各班于517日下午5:00前统一交到学部学工办(励耘学苑219)。

4. 520-531日 审核和公示

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学部推荐的市、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审核,并最终公示,公示期一周。公示结束后候选人可认定为获奖,一般6月中下旬发放奖金和获奖证书,并在毕业典礼现场进行表彰。

六、评选说明

1.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,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,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,将取消评优资格,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;

2.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,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情况,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核准后,将被取消相应奖项,收回证书和奖金;

3.市级优秀毕业生需经过北京市审核公示后生效。

联系人:石老师,58807658shiyc@bnu.edu.cn


地理科学学部

2019428



 


附件1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附件2-本科生优秀毕业生模块使用说明

附件3-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指南

附件4-优秀毕业生汇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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